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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8 次
12月28日,校办企业综合有限公司在基地1单元202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校企管理委员会会议。副校长、校办企业管理委员会主任姜凤春出席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中林介绍公司概况。为贯彻落实《辽宁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校办企业综合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学校党委常委会是校办企业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党委会下设校办企业管理委员会,行使董事会职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对校办企业公司进行管理。学校党委会下设校办企业监督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对校办企业公司进行监督。校办企业公司下设四个二级法人企业,分别为大外(大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大连大外图书音像中心、大连大外翻译有限公司、大连外大留学中心。大连外国语大学为校办企业公司股东,校办企业公司代表股东对所投资的下属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义务,包括参与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资产运营、重大决策、人事任免等经营活动。校办企业公司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分业经营,独立核算”的管理体制。
公司财务总监徐锋做了议题汇报,审议校办企业公司起草的管理制度;汇报校办企业公司股权变更工作进展情况;审议校办企业公司在职职工年终绩效发放标准等。党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邹黎明、人事处处长赵勇、资产管理处处长贠国凤、后勤管理处处长李辉、校办企业监督委员会主任(审计处负责人)苗春红分别对校企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会议听取了各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及建议并进行了制度的修改,校企公司及所属各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度调整。会议强调校企公司需要认真落实并执行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行为,巩固全体干部职工按制度、规矩、程序办事的意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副校长姜凤春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校企公司成立以来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要求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建设,加强规范管理,突出重点经营。在做好内控制度管理,节约成本的同时提高公司效益,积极开拓市场,抢占资源,创造新的盈利点和闪光点,积极完成公司的经营任务。他强调经营战略和方向的重要性,服务理念和细节决定成败,建议公司全体应开拓思路,多种经营,结合时下形式,增加创收途径,关于新宾馆大楼与留园餐厅的运营管理,提出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合理招聘专业人才团队,通过职业经理团队有效提升公司营业额。姜凤春副校长为校企未来的发展及经营理念指明方向。建议在新交流中心宾馆项目上需借鉴其他高校的成功经验,稳中求进,实现自我突破。结合当下流行元素,开展文明良性、喜闻乐见文化娱乐活动吸引广大在校师生积极参与。开拓思维,深挖学校无形资产扩大经营。以学生思维为中心,毕业季和迎新季推出系列服务项目及衍生产品,扩大影响力。充分利用学校各部门资源,校企公司和各所属公司要从公司发展、经营效益、管理创新、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和加强同其他学校校企经营借鉴学习等方面,努力提高竞争力和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动力。公司管理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战略决策能力,提高管理创新能力,从而使校企公司成为富有创造力和战斗力的现代校企。(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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