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评为省级“安全文明校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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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8

    3月25日,在辽宁省200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我院被授予“安全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标准采取两极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包括校园学习生活环境、安全稳定工作、校风校纪和综合检查四个部分。经自查、申报、专家组评估,最后报经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审议批准。本次共有10所院校被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授予“安全文明校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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