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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7 次
5月16日下午,由学院各办伙单位负责人、学生食堂经营负责人参加的学院饮食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在机关第二会议室召开。首先,总务基建处王伟辰处长向全体到会人员原文传达了辽宁省教育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辽宁省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暂行办法》;在听取前段检查情况通报后,学院朱公巍副院长就如何认真落实省两厅的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他主要强调了以下两点:一是从高校餐饮服务的特点出发,充分认识理解责任追究的内涵。通过科学有效的制度措施形成相对完善的监督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二是学校要加强这项工作的宏观指导,树立安全观。总务基建处要把服务宗旨贯穿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反复梳理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有关成因,帮助基层切实解决饮食卫生安全防范工作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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