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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3 次
日前,由大连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2013年“大连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评选结果于近日揭晓,我校荣获“大连市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我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做到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内容丰富、程序规范、形式多样、运行良好、成绩显著”。
在实施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过程中,我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有健全的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工作机构,党政有关领导和机构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做到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我校于2005年9月29日制定了《大连外国语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校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即校务公开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学校行政主抓,党政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工会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和监督,广大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组织体制。
在实施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过程中,我校十分重视把学校建设与发展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经一年一度召开的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向校内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包括十二五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规划、教师公寓建设等重大改革方案、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实施情况;学校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与专业设置的规划与实施情况;学校办学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等情况。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程序、政策,考试科目、录取办法、录取结果等;学生入学、注册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收取的方法和方式。
在实施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过程中,我校认真执行《大连外国语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重大事项时,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依法履行教代会职权。做到了程序规范,成效显著。我校采取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校务公开,每学期开学初定期公开一次。随机公开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随时出现,随时公开。基本达到了广大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比较满意的解决。加强了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保障了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起良好的校风和教风;加强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使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并行之有效。(于东洋)
责任编辑:孙梅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