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中心组新学期集中学习领会中央、省委系列文件精神

稿件来源:党委宣传部 图片来源:党委宣传部

2019-03-06

    3月6日,新学期伊始,校党委中心组在承志楼526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省委近期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新学期贯彻落实工作。党委书记刘玺明主持会议,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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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党政办公室主任井水勤传达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关于完善教育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事处处长赵勇传达了《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

    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妍传达了《中共辽宁省纪委机关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 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程序>的通知》。
党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皎结合PPT解读了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会议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印发实施,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意见》与《条例》发布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精神实质,更好地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着力在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四个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密切联系学校实际做好组织实施,把对《意见》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抓好落实的强大动力,为新时代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要切实增强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什么是重大事项”“什么是请示报告”“向谁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什么”“怎么请示报告”等方面着手,学懂弄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严格规范程序,确保《条例》提出的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邴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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