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发现最美大外”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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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5

大外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发现最美大外”是我们每个大外人的责任和荣誉。为增强全校师生的归属感,大力增强“四风”建设,激发全校师生“我是大外一份子”的主人翁意识和“校美我美,校荣我荣”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发现最美大外”摄影大赛,旨在通过发现展示大外之美,集中抒发师生的爱校之情。具体安排如下:

一、 大赛主题:

要求作品以“发现最美大外”为主题,通过“大外建筑景观之美”、“大外人物之美”、“活动精彩瞬间”、“心灵感动瞬间”等为内容的纪实摄影图片,以大外人独有的观察视角和心灵感触,全面展现学校建设发展近50年来,尤其是搬迁至旅顺新校区之后,在建筑、绿化、景观等校园风光,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国际化办学等中心工作,在“四风”建设、“四感”教育等大学文化建设诸多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及蕴含的独特之美,通过图片浓缩的美好点滴,突出反映大外厚积薄发、和谐向上的大学氛围以及全体师生凝心聚力、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

二、 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各级校友

三、作品细则:

1、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可适当进行后期处理,但必须保持原片面貌,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2、作品须秉承“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原则,紧扣大赛主题,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3、作品要求画面清晰、内容积极、付诸真情,具有艺术美感;

4、作品黑白、彩色不限,拍摄工具不限,提交作品单幅、组图(组图作品视作一个作品参评)均可,图片勿加入任何LOGO

5、作品提交须同时提供电子版及冲洗版。电子版统一为JPG文件格式,每张图片像素不小于500万,大小不小于1M,不大于8M;冲洗版统一为7寸,作品请勿装裱;

6、作品须由参赛者根据各自单幅或组图摄影主题及大赛要求自行拟定具体名称及诠释文字。提交电子版时,每幅作品下标须为具体名称,并附上WORD文档,其中标明参赛者姓名、院系(班级)、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作品数量、作品具体名称以及诠释文字,格式详见附件一,将作品及文档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参赛者姓名命名;冲洗版提交详见并打印附件二。

7、初评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每个参赛者报送数量不得超过5张;作品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初选后统一报送至宣传统战部(联系电话:3399),报送数量为1020张。为方便评选与展出,请报送时附上院系参赛作品清单,格式详见附件三,教师与学生作品分开报送。

四、注意事项:

1、参赛者确保提交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隐私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参赛作品均不退稿,参赛者请保留好作品原始底片或数字文件,保留原始EXIF信息,以便核实作品原创性及获奖作品的印刷发表。

3、学校充分尊重参赛者作品版权,对参赛作品仅在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以及学校宣传等工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除对参赛作品进行相应的评选奖励之外,不再另行付酬。

五、时间安排:

截稿时间:20121030,表彰颁奖事宜将另行通知。

六、作品评选:

大赛截稿后,将专门组建评委团进行公正评选,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并根据各部门以及各院系报送作品数量和质量,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获奖作品将在校园网、校报、电子屏、宣传橱窗等校内媒体上刊登或展出。同时,部分优秀作品将有可能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评选及宣传展出。

                          

宣传统战部         

 

                           2012年511日        

 

附件:大连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发现最美大外”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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