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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2 次
各有关单位:
第七届辽宁文学奖及第八届辽宁优秀儿童文学奖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辽宁文学奖和辽宁优秀儿童文学奖是经省委宣传部批准设立,由辽宁省作家协会主办的省级规范化文学大奖。均为双年奖。根据设奖规定及省作协的工作计划,2011年将举办第七届辽宁文学奖的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诗歌奖、辽河散文奖、报告文学奖和第八届辽宁优秀儿童文学奖共六个奖项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1、辽宁文学奖:凡我校作者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两年内在全国各出版社或文学期刊正式出版发表的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作品均可参评。其中,中短篇小说以单篇部参评;诗歌以诗集或80行以上的长诗、组诗参评;散文以散文集或6000字以上的单篇作品参评;报告文学以作品集或单篇部作品参评。
2、辽宁优秀儿童文学奖:凡我校作者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在全国各出版社或文学期刊正式出版发表的儿童文学作品均可参评。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以上六个奖项的参评作品均需报送10篇部样本(单篇作品可用原发杂志复印),并附2份1000字以内的推荐意见(包括作者创作简介、作品内容及影响介绍),要求公正客观、简洁明晰(并由科研处加盖我校公章)。
2、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3日。
联系人:温雪莹
联系电话:86113222
科研处
201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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